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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9〕33号 2009年2月2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2009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目标要求,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切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确保现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精简或委托、下放给下级部门实施;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改变审批方式,变审批为核准、备案;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承诺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适时启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省法制办、省审改办负责,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江西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审批和办公制度,对省市重点项目和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在项目审批、规费交纳等方面提供无偿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办结。通过改革项目审批方式,使项目审批时间大幅度缩短,力争使我省项目审批在中部乃至全国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省发改委、各设区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减少行政执法随意性,行政执法单位进入企业执法检查必须做到依法、廉洁、文明。建立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确定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并将细化后的标准汇编成册,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使用。(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负责,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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