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力度。加强对推广家电下乡政策、措施的宣传,建立高效、便捷的销售、补贴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争取我区第一年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达到10亿元,并在推广期间逐年增长。
五、大力促进汽车消费。重点培育中国-东盟汽车及零配件展销会等大型展会。积极组织我区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扩大本地品牌汽车销售,对具有农业户籍的居民购买本地品牌小客车、小货车和城乡居民购买我区品牌的小排量汽车给予鼓励。鼓励品牌汽车经销商开展二手车经营和置换业务,支持二手车市场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加大对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扶持,促进汽车更新换代。
六、繁荣餐饮消费市场。积极引进国内外品牌餐饮企业,加快培育本地优势企业,促进我区餐饮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各层次的餐饮消费需求。在全区各地举办“月月美食节”,开展形式多样的美食活动,推出和发展一批具有广西地方特色的名菜、名点、名店,打造桂菜品牌,促进餐饮消费,发展八桂饮食文化。
七、积极促进农产品流通。结合各地农业产业优势,组织开展荔枝、龙眼、香蕉、芒果、蜜桔、冬季蔬菜等大宗农产品展销订货会和节庆活动;开展农副产品网上对接;积极推进“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产销衔接关系,搞活农产品流通,扩大农产品消费。
八、鼓励使用银行卡和信用消费。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商业、服务业网点积极改善电子支付环境,方便刷卡消费。积极促进和规范商业信用服务的发展,支持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采用银行按揭、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销售。
九、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做好自治区本级猪肉储备工作,全面建立市级猪肉储备制度,完成区、市两级2万吨的猪肉储备任务。研究提出建立自治区本级重要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液化气、煤炭等能源应急储备制度方案。完善食糖储备制度,争取扩大国家在我区的食糖储备规模。
加强对全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重点流通企业的市场监测,继续完善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储备投放、进出口调节等机制,提高市场应急保障供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