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销售网点巡视检查
各区县商务委(经委)要开展对经审核备案的销售网点的巡视检查,确保销售网点有专人负责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管理工作。要检查督促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要检查督促销售网点在中标价格以内销售家电产品并开具正规发票,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将销售信息完整地输入家电信息系统。
市商务委将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对销售网点开展定期巡视检查,对销售网点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推广,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及时纠正,督促其整改,直至取消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资格。
四、加强家电下乡推广活动
家电下乡推广的政策宣传由市商务委统一部署。各区县商务委(经委)要根据统一部署,在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的配合下,制定本区县宣传计划,将家电下乡政策、补贴产品和流程、销售企业和网点及营销活动等信息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要保持宣传渠道畅通,确保家电下乡有关信息宣传到村、宣传到户,充分调动农民购买积极性。
五、及时处理投诉意见建议
各区县商务委(经委)要公布家电下乡服务咨询电话,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中标销售企业工作档案,记录销售企业和网点经营行为及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及时了解企业及农民对家电下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家电信息系统中有关投诉内容和政策咨询。
各区县商务委(经委)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或专题报告。
附件: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名单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09年3月6日
上海市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名单
1、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中日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上海双鹿电器有限公司
7、青岛海尔销售有限公司
8、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