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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130号文件意见的通知


  二、强化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

  对返乡农民工认真进行分析归类,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储备一批技能人才。实施特别培训计划、百日百万农民工培训行动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对有返乡创业愿望的农民工提供创办企业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能力,增强返乡创业信心;对已经成功创业的企业主进行企业改革,扩大经营规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企业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促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针对体力型输出的返乡农民工,结合政府投资项目,在摸清项目拉动就业数量、所需工种的基础上,开展订单式转业转岗培训,为就地就近安排一批农民工提供条件。对技能水平不高外出无门路、又有提升技能愿望的农民工,开展6个月以上的中长期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对农村青壮年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适当延长培训期限,强化职业技能实训,使其至少掌握一项职业技能。

  三、政策扶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农民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土地、林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评估作价出资。农民创业者以私人住所为经营场所,不能出具产权证明的,可凭村委会出具使用证明办理相关手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进入省内城镇创业的农村劳动力,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创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转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按低标准收取集体非农用地行政事业性费用;农民工返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创新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农村泥草房改造、农村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乡镇公共卫生院、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利用农民工返乡、农村劳动力增加的有利时机,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有机结合,加快解决农村供水、用电、修路、求学、就医等突出问题,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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