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多渠道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投入。各级政府必须发挥教育投入的主体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普通高中实行政府投入、受教育者适当分担、积极吸收社会资金的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体制。公办高中由政府保证教职工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学校基本建设资金要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贷款、政府贴息、学校收费还本为辅的办法加以解决。要保证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实习设备的更新和办学条件的改善。高中阶段学校收取的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确保全部用于高中阶段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平调挪用。加大专项资金投入的力度,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要逐步建立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助学金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各类企业要依法承担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的相应费用。
四、组织领导保证
16、制定整体规划,认真抓好落实。普及高中段教育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县(区)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和各县(区)要认真研究制定普及高中段教育的总体方案,对高中段教育的规模结构、学校布局、办学条件、队伍建设等进行全面规划,明确阶段性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在积极扩大当前高中阶段招生规模的同时,下大力抓好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新学校建设。要扶持和建设好示范性学校,充分发挥其办学资源优势,带动高中阶段教育整体质量的提高。加大政府对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从加强班子建设、充实教师队伍、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生源结构入手,进行重点改造和建设,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抓好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实施以发展高中段教育为重点的教育强县、教育强区计划,建立健全评估制度,鼓励经济教育发达的县(区)率先普及高中段教育。
17、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任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教育是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产业的观念,真正把教育摆上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责任制,确保本县(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必须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政府统筹规划、统筹政策、统筹办学、统筹资源等方面的责任,协调解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联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制度,每位领导都要联系1-2所学校,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及时为学校排忧解难。要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工作业绩作为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依据之一,纳入综合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