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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
(唐政发〔2003〕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芦台、汉沽农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按照市委《关于创新务实奋勇争先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对今后五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九五”以来,我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专业艺术创作出现繁荣景象,连续举办了三届中国评剧艺术节,文化市场日趋活跃,基层文化建设大大增强,文化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文化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2002年营业收入27.6亿元,从业人员3万多人。

  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我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还有很大差距:专业艺术工作发展相对缓慢,文化投入水平依然偏低,文化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滞后,文化经济政策还需进一步健全和配套,专业艺术人才老化、管理人才匮乏的现象比较严重,文化产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偏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市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培育“四有”公民为目的,以繁荣文化艺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把文化事业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来办,把文化产业作为经济的增长因素来抓,把文化环境作为投资环境的主要内容来建,实现文化与政治、经济的协调发展。

  奋斗目标是:按照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的要求,经过五年的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建立拥有先进的文化设施、发达的文化产业、一流的文化精品、拔尖的文化人才、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各具特包的城市文化环境、协调联动的群众文化活动机制,基本建成文化强市。

  二、主要任务

  令后五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砷,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文化建设,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总目标,解放思想、创新务实、与时俱进、奋勇争先,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努力建设具有冀东特色的先进地域文化,在省内率先建成文化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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