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保障小组: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韶关市公路局、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京珠北分公司、韶关市交通开发管理处、韶关市公路管理总站。
维稳保障小组:韶关市委宣传部、韶关市公安局、韶关市军分区、韶关市武警支队、韶关市物价局、韶关市工商局、韶关市安监局、韶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后勤保障小组:韶关市经贸局、韶关市卫生局、韶关市气象局、韶关市民政局、韶关市供电局、中国石化广东韶关石油分公司、韶关市电信局、韶关市邮政局、中国移动韶关分公司。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八条 市春运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春运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春运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春运工作情况。
(四)及时对各地报告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特别是铁路、公路通阻动态的收集和传递,及时编制和发送《春运快讯》,做到随时编、随时印、随时传真发送;及时向省春运办报送春运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必要时,请求省春运办协调解决抢险救援物资、设备和运输工具等。
(四)发生交通中断、旅客滞留、运输安全事故时,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对中断交通的恢复、旅客疏导和伤员救助等。
(五)负责全市春运统计上报和春运信息发布工作。
第九条 运输保障小组工作职责:
(一)铁路运输部门的职责:
1、负责铁路旅客的安全运输保障工作,确保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有序。
2、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炒卖、制售假火车票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利益;加强对“三品”的检查,确保春运运输安全。
3、负责维护旅客购票、候车、乘车秩序,营造良好的春运秩序。
4、发生火车站旅客滞留情况时,立即启动火车站春运应急预案,对滞留在火车站的旅客进行疏导和妥善安置;加强广播宣传,稳定旅客的情绪;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旅客提供及时、必要的服务;加派警力维护火车站治安秩序。
5、每天下午4点前向市春运办报送旅客发送情况和车站滞留旅客情况。
(二)公路运输部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