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府办发〔2009〕6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吉安市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加大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的覆盖面,尽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2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实现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为目标,全面加快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落实到位,确保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促进全市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统筹规划,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分段实施。
2、分级负责,市县落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廉租住房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县(市)政府负责本县(市)廉租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
3、多方筹资,加大投入。通过争取中央投资补助、省财政配套、自筹、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廉租住房建设投入,确保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4、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级房地产、发改、规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监察、供电、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目标和建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