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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赣州市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2、5月拟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团赴香港参加“2009江西(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并举办“2009赣州(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在香港开展一系列重点产业项目推介和对接洽谈活动,拜访推进一批有投资意向的重点企业。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3、6月,拟请市领导带队赴台湾围绕重点产业开展招商活动。由市台办牵头负责。

  4、10月,拟请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团赴欧洲举办产业招商活动。由市经贸委牵头负责。

  (二)国内活动

  1、3月初,拟请市领导率团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江西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座谈会。由市招商局牵头负责。

  2、4月,拟请市领导率团参加第十三届东西部合作与贸易洽谈会(西安)。由市招商局牵头。

  3、4月26日至28日,拟请市领导率团参加第四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并开展重点产业项目对接活动。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4、6月,拟请市领导率团参加在广西举办的“江西(南宁)重点产业对接洽谈会”。由市招商局牵头负责。

  5、7月,拟请市领导率团参加在浙江举办的以电子信息、医药、新型化工产业为主的重点产业招商会,并组织小型专业招商活动。由市招商局牵头会同市工商联负责。

  6、7-9月,拟请市领导率团参加沪苏产业合作活动。由市招商局牵头。

  7、9月,拟请市领导率团举办福建(泉州)融入海西承接产业转移推介会。由市招商局牵头会同市工商联负责。

  8、9月8至11日,拟请市领导率团参加厦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并举办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洽谈会。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9、10月,拟请市领导率团在广州南沙举办红三角经贸洽谈会,开展重点产业推介活动。由市招商局牵头负责。

  (三)其他活动

  围绕我市10个重点产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贸委、市招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综合行业办、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市旅游局等负责重点产业招商的9个牵头部门,分别组织重点产业招商小分队对接中国钨业协会、中国稀土协会和沿海台商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商联合会、电子电器商会等,组织1-2次小型洽谈会,推介洽谈重点产业招商项目。

  七、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市重点产业招商牵头部门要根据省、市重大招商活动安排,统筹安排本地、本部门2009年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并报至市重点产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二)各县(市、区)、市重点产业招商牵头部门要根据项目洽谈需要,每月28日之前提出需请市领导拜访的企业和推进重大项目清单,分别报市商务局和市招商局。

  (三)各县(市、区)、市重点产业招商牵头单位,要对活动成果进行定期调度和检查,及时报送招商信息,市重点产业招商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类招商活动成效的跟踪和成果的落实。

  附:2009年赣州市重点产业重大招商活动计划表

序号

时 间

招 商 活 动

主办

单位

拟参加单位

1

3月

江西(北京)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座谈会

省政府

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2

3-4月

赣州(日韩)有色金属及新材料

产业招商会

市政府

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3

4月

第十三届东西部合作与贸易洽谈会(西安)

国家

商务部

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4

4月

第四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国家

商务部等

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5

5月

2009江西(香港)暨赣州(香港)

招商引资活动周

省、市

政府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6

6月

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江西(南宁)重点产业对接洽谈会

省政府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7

6月

赣州(台湾)重点产业对接活动

市政府

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8

7月

浙江化工、电子信息产业招商会

省、市

政府

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9

7-9月

沪苏产业合作活动

省政府

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10

9月

福建(泉州)融入海西承接产业转移推介会

市政府

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11

9月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国家

商务部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12

10月

赣州(欧洲)产业招商活动

市政府

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13

10月

红三角经贸洽谈会(南沙)

市政府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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