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安全保障能力
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和科技水平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为基础,逐步实现与省上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审批和监控的对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规范区县安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完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制度,坚持“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会”制度。
(七)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高监管和执法效能
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转变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维护安监队伍良好形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五个一”要求,强化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组建市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下半年正式启动工作。
五、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年”活动要分阶段实施,整体推进。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2月25日至3月15日)。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3月16日至11月30日)。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第三阶段:检查考核、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表彰在“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六、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以黄省身副市长为组长,益翔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张新民局长为副组长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市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年”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将作为年度目标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排查治理,同时,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