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99.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以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为依据,做好小煤矿整顿整合和关闭取缔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抓好煤矿、交通运输、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抓好商场、学校、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地的安全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负责落实。
100.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由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负责落实。
10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评估机制,着力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努力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股市房市、企业破产、征地拆迁、农村土地纠纷、涉法涉诉问题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由市信访局、市房管局、市工业局、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司法局、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102.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由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103.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作用。
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落实。
104.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支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不断提高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质量;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由市民政局、市人防办负责落实。
105.加强外事、侨务、对台工作。
由市外办、对台办负责落实。
106.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参事、史志、文史、地质、气象、测绘、地震等工作。
由市民族宗教局、市史志局、市文化局、市国土局、市气象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负责落实。
107.继续抓好对口支援江油市灾后重建工作,按期完成援建任务。
由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八、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08.坚持不懈地推进“两转两提”,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由市监察局负责落实。
109.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由市人事局、市编办负责落实。
110.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争取上半年完成省市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
由市人事局、市编办负责落实。
11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
由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112.健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把各方面工作引导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轨道上来。
由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负责落实。
113.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114.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社会纠纷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
由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负责落实。
115.认真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等国情国力调查。
由市统计局负责落实。
116.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管理体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由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