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创模宣传教育制定全面系统的创模宣传方案,通过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声势,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把广大市民要求改善环境的愿望转化为创模的自觉行动和强大力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各级党校教育、干部和职工培训教育中安排环境保护的课程;在全市中、小学安排环境保护教育内容。坚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庄的创建活动,广泛动员群众关心环境保护、支持环境保护,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各项创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市创模办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考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周月检查、半年评比的办法,推动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对于各单位完成创模任务情况,市创模办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创模办要制定群众投诉办理制度,拓宽群众监督和投诉渠道,加大群众投诉问题办理力度,确保群众投诉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各级宣传机构、各类新闻媒体也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定期公布重点污染源治理进展情况,对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新闻曝光,加强舆论监督,增强各级领导治理污染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六)加大投入,创新思路,拓宽创模融资渠道紧抓当前国家拉动内需、扩大资金投放的机遇,在加大市、区两级财政环保资金投入的同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争取资金扶持。各级财政也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创模和环保的支持力度。城市建设投资要向创模重点工程倾斜,确保各项创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对有偿还能力的创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争取资金贷款扶持。同时,还要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通过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积极吸引外资和民间资金进入环境保护领域,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实行政府投入与社会融资相结合,政策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环保补助与企业筹集相结合。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融资、价格形成机制和运营机制,形成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投资占全市GDP的比重,使环境保护投资指数保持在2%以上,保障全市创模任务的完成。
附件:1.西安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现状表(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