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督办,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拨打市长公开电话的群众都是因为遇到了具体困难,各市长公开电话成员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对应该解决的问题,要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予以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疏导,取得群众的理解。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认真做好交办的同时,还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和解决。
(三)增强责任心,按时保质完成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事项。为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成员单位对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事项,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市政府总值班室。如因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被退办的,受理单位须按要求重新办理,重办结果要经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审签同意,从退办之日起,于5个工作日内,重新回复市政府总值班室。
三、切实加强市长信箱办理工作
市长信箱系统自2006年3月正式运行以来,在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下,已逐步成为了继市长公开电话之后,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畅通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的重要渠道。为了进一步发挥市长信箱的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注意邮件办理的实效性,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邮件。各成员单位收到市长信箱交办或转阅的邮件后,应及时办理。除特殊情况外,交办邮件一般应于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回复市政府总值班室;转阅邮件一般应于收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回复来信人。承办单位若不能按时回复,应在办理时限内口头或书面向市长信箱说明原因,申请延时。
(二)增加办结信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的数量,增强市长信箱办理透明度。2008年,市长信箱系统通过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处理群众来信9400余件,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但有不少单位全年通过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处理群众来信的数量太少,有的仅占回复群众来信总量的2%。从今年起,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具有重大负面影响,涉及个人隐私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公开等情况外,其余信件的处理情况尽可能通过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的比例不得低于回复群众来信总量的30%。
(三)加大对挂网件和市长信箱回复件的审核把关力度。各单位对挂网邮件和回复市长信箱的邮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上传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和回复市长信箱的信件,必须经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