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扩大覆盖,着力规范,进一步推动两网化管理的新发展
(九)继续扩大两网化覆盖面。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年内在各省辖市主城区两网化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5%。通过及时调度、定期通报、典型示范、调研督查等方式,加大协调和整体推进力度,力促薄弱地区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系统上线等基础性问题的有效解决。继续实行专项考核和以奖代补,修订和完善考核办法,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基础薄弱但进展较快的地区予以适当扶持,推动各地扩大覆盖范围力促年度工作目标的超额完成。
(十)切实强化两网化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监察机构,不同类型监察人员在两网化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作用,理顺各种关系,整合业务资源,做到责任落实、考核到位,确保各项监察业务上下贯通,取得明显实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多渠道落实人员和经费,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实现网络、场地、设备的全面到位,为两网的充分运行提供可靠的硬件支撑。
(十一)着力提高两网化运行水平。加强对两网化运行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制订两网化运行的配套制度和统一的技术标准,完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推动两网管理的标准化建设。重点优化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的网格化管理功能,通过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数据的充分收集、分析比对和有效运行,实现对用人单位的网上监察、动态监管,并逐步实现劳动用工核心数据的逐级上传。
(十二)认真做好全国试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两网化试点工作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条件比较具备的城市,申报全国试点城市。加强对试点城市的调研和指导,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推广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适时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纳入试点的城市要按照部试点工作的要求,及时制订实施计划,按步骤地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树立省内乃至全国两网化建设先进典型。
三、数质并重,多措并举,努力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新提升
(十三)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研究探索建立名称规范、职能一致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一步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监察执法体系,加强和改善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条件,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加强汇报、寻求支持,力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得到改善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