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点机构认定条件见引进重点机构类型及相应界定条件(附件3);优质项目认定标准见引进优质项目类型及相应界定条件(附件4);鼓励性指标所指引进项目均为年度首次引进并依据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加分最高加20分。
附件3:
引进重点机构类型及相应界定条件
机构
类型
| 类别及界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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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考核指标
| 鼓励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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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服务业
| 国内500强(服务业500强)企业营销总部或地区总部;注册资金200万以上的采购配送中心、批发商(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的外贸企业
| 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国内500强(服务业500强)企业营销总部或地区总部;注册资金300万以上的外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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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业
|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的规模运输(仓储)企业、物流中心;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货代(船代)公司、第四方物流公司的分支机构
| 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的运输(仓储)企业或物流中心,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货代(船代)公司、第四方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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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业
| 银行分支行; 注册500万元以上的保险、证券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风险投资、金融担保、信托类公司或分支机构
| 银行分行;注册2000万元以上的保险、证券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上的风险投资、金融担保、信托类公司或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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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服务业
| 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会展企业
| 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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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业
| 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机构
| 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国内500强企业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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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设计
| 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软件(动漫、网络)开发、文化艺术创意、工业(工程)设计、广告策划企业
| 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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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业
| 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检测认证机构;执业人员10人以上的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广告服务、管理咨询类企业以及其他中介机构
| 具备国家级、省部级、全国行业协会、国外行业准入标准等认定资质的检测认证机构;获司法部部级文明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等资质的事务所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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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培训业
| 具备授予国家执业资质证书的知名培训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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