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负责,对白内障患者实行全面普查,填写《南阳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白内障患者普查登记表》。要在每个村和社区张贴普查登记告示,确保普查登记工作家喻户晓。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各县市区普查专线电话,为白内障患者及其亲属进行电话登记提供方便。三是各县市区残联、卫生局、民政局负责白内障手术适应症患者的筛查,确定手术适应症患者,并由各县市区残联发放免费手术卡。白内障患者持免费手术卡到定点医院进行全额免费手术。各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筛查出的白内障手术适应症患者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录入数据库,按要求上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医院,开展培训
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省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手术定点医院标准》的要求,组织申报手术定点医院(必须是城镇医保定点医院或新农合定点医院),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审定,并实行动态管理(原“曙光行动”手术定点医院不再重复审定)。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医疗事故的医院,将取消其定点医院资格。要为每家手术定点医院培训眼科专业人员,确保手术顺利实施。
(四)规范流程,确保质量
1.各县市区要根据白内障患者的居住地等情况,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手术工作计划和手术时间表,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分期分批安排白内障患者到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实施手术。2、定点医院必须按诊疗工作流程与患者签订手术协议书。3、定点医院对持免费卡患者进行全额免费手术(含术前检查、人工晶体、术中材料、手术费用、术后3天用药及需留院观察患者的2天费用),跟踪术后反应。对术后出现并发症的患者,要及时采取免费处理措施,并上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若出现手术问题或医疗纠纷,按国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4、定点医院要统一使用由省助残济困总会免费提供的人工晶体和优维素,不准向白内障患者推荐使用其它晶体,变相增加患者负担。5、定点医院要做好手术登记,认真填写《南阳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复明手术登记表》,并于月底前由定点医院汇总报各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复明手术登记表录入数据库,于次月5日前上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凡白内障患者无联系电话的,须报登记表复印件);并于每周周五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实施手术的进度。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复明手术登记表的统计汇总,并录入数据库,于每月10日前上报省创建工作办公室;并于每周周五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向省创建工作办公室报告实施手术的进度。6.建立联系督导责任制。南阳市“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负责联系帮助、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创建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系督导责任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手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