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推进省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按照“改制放活一批、改制脱困一批、改革撤并一批、改制攻坚解决遗留问题稳定一批、研究探索企业办社会职能市场化减负一批”的思路,加快推进省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妥善处理省直部门直属管理的企业、省行业协会所属企业、省属企业所属二级企业等领域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同时,研究提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市场化改革分离的途径和办法。
(三)加快市政公用等垄断性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步伐。鼓励大中型市政公用企业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方向,以资产为纽带组建国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支持中小型的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企业,采取出租、租赁、委托经营、股份制或出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格局。
(四)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创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研究制定有关全民创业、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出口工程的政策措施。落实《
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98号),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着眼于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探索建立全省担保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设立省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风险补偿基金,重点用于支持担保行业发展和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补偿。
二、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计划,加大涉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探索创新力度。
(一)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多种有效方式,促进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经营。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的前提下,探索采取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进行确权、建立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推行发展农村土地合作社等模式盘活土地资本。建立健全县、乡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对流转工作的业务引导,进一步规范流转合同签订、备案、变更登记、办证程序,逐步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建立健全协调、调解、信访、仲裁、司法等渠道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