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稻生产机械化方面,重点抓好育插秧和收获两个关键环节。每10万亩水稻建设一个工厂化育秧点,稻区工厂化供秧总面积达
15万亩,供秧水平达到23%左右;重点发展乘坐式插秧机,辅以步进式插秧机;同时带动灭茬起浆、工厂化育秧等技术的发展,灭茬起浆面积达到16万亩,机械化水平达到25%左右。通过市场拉动,创新服务模式,借助跨区作业和区域内规模化服务形式快速推进收获机械化,重点发展国内外质量可靠的水稻收获机。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服务
市农机管理部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秋粮生产机械化全局性的工作。成立全市秋粮生产机械化专家组,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为“规划”的实施提供技术服务。玉米、水稻主产县(区)农机主管部门依照“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秋粮生产机械化发展计划,确保“规划”中各项指标和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各级农机部门与农业部门合作机制。依托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建立全市秋粮生产机械化信息交流平台,保证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强对外技术交流,借鉴先进地区的有益做法。
(二)强化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
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努力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把秋粮生产机械化水平列为农机化发展的重要考核目标。加大对玉米、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对那些有发展前景,具有指标意义,技术较为成熟,且暂时不为群众认识和接受的机具,要加大补贴力度,提高补贴率。要积极争取作业补贴、税费优惠、政策保险、科技攻关等扶持发展政策,协调有关金融机构落实国家规定,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和省市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信贷扶持,允许农民以拟购买的农机具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
(三)积极培育新型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大力扶持玉米、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大户,提供便利条件,鼓励机械、技术、资本和服务的联合,引导他们转变为新型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从而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建立,要以市场为导向,服务为手段,创新服务模式,使服务方式多样化。全市现有农机合作组织50个,按照年均增加50个的要求,到2013年达到3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