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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的通知

  责任领导:裘炜国、张海春  责任处(室):政治处

  配合:机关党委

  (二)深化制度建设,完善惩防体系

  3、按照《宁波市质监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的要求,着重抓好2009年度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按照“简便、易行、有效”的原则,着眼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断探索和完善惩防体系。

  责任领导:裘炜国 责任处(室):各处(室)、各单位

  4、加强“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

  (1)完善“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实施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决策程序、监督办法、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责任领导:张海春、林如峰 责任处(室):政治处、基建办

  配合:办公室、规财处、监察室

  (2)严格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制定未列入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在招投标范围内的单项工程(含装璜、修)和单项采购1万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进行申报和审批的制度。

  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处(室):规财处

  配合:办公室、各单位

  (3)抓好市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保廉工作。严格执行《宁波市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基建工作规则》,研究制定《宁波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稽查制度》等制度。

  责任领导:林如峰、张志勇 责任处(室):基建办、监察室

  配合:规财处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规定。

  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处(室):规财处

  配合:监察室、各单位

  (5)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办公用房建设和装修标准,执行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制定出台我局相关制度。健全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推行上级对下级基建采购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责任领导:张海春、裘富康 责任处(室):规财处、办公室

  配合:监察室、各单位

  5、积极开展科技构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相关软件的开发运用,重点开发完善行政执法案件调查、审理及后处理的程序,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抓紧开发行政审批程序软件及电子监控系统,不断拓展电子监察系统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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