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工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1.工作目标: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影响恶劣的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2.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化工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希信任组长,市长助理李月明、市安监局局长牛振亚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监察局、宣传部,市经委(化工行办)、交通局、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交警、消防、治安)、服务业发展局、工商局、质监局、气象局、邮政局等部门配合。
3.整治重点:根据企业依法取得许可证及证照的齐备状况;产品及产业发展受国家政策的支持程度;安全管理机构建设状况;安全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学历的状况;企业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情况;生产装置工艺先进、成熟及合理适用状况;装置、设备可靠性和自动化程度状况;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安全投入保障能力情况;安全标准化开展的态度、自主创建及有效运行能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治理的态度和能力;制定和处置事故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态度和能力;从事安全评价的态度和通过综合治理提高安全水平的能力;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能力等方面,严格实施“四个一批”战略(优化提升一批、规范改造一批、治理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分类整治加油、加气站(点),建立县(市、区)化工集中区(园区)。
4.工作措施:一是立即对全市化工企业排查摸底,掌握从业单位底数和基本情况。二是根据“四个一批”战略的要求,对化工企业制定详细的分类标准,并严格分类划批,使优化提升的达到安全发展水平,规范改造的达到安全管理水平,治理整顿的达到安全生产经营条件。三是实施市安监局县级领导包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制度,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定时、定性、定量、定频次开展工作。四是强化应急演练。专项整治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全部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春季战役“三项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市长吴翠云任总指挥,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希信,副市长李保海,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匡兴华,市长助理李月明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牛振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电话:2687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