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甬总工党〔2009〕6号)
市总机关各部室、驻会产业工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 今年3月至8月,市总工会党组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党员干部受教育、工会工作上水平、职工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以“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为实践载体,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理解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工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工会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提高工会科学发展水平。
学习实践活动以市总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具体目标:
1、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统领工作,检验成效,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把工会工作更好地融入改革发展全局。
2、增强服务能力。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全面领会、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着力提高发现和解决制约工会工作科学发展问题的能力,着力提高学习思考、创新服务、执行落实的能力,着力提高新形势下履行工会职责的能力。
3、强化机制建设。着力破解影响工会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构建完善工会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机制, 努力形成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工会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进一步夯实工会工作走在前列的基础。
4、实现创新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建设在宁波的生动实践,坚持围绕大局与服务职工的统一、维护职工权益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统一、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的统一,努力实现工会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