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创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综治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和村级综合服务社(站)建设,健全干部驻村任职、农村“六大员”、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将服务平台延伸到村、户。加快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建设,抓好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联合社改革,搭建农民合作经济的服务平台、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服务平台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农资网络和仓储设施建设,抓好化肥等农资保障,完善福建省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强化信息的采集和发布,扩大覆盖面。完善农业经营形式,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农办、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综治办、省供销合作社分别牵头)
三、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十一)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收费基金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省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公务卡管理试点。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努力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相关工作,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增加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投资。(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分别牵头)
(十二)深化金融改革。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深化政银企合作,满足有市场、有技术、有前景的企业资金需求。建立并运作好小企业信贷中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制订并组织实施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具体办法。实施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银行贷款风险保证金制度,有效发挥省级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机制功能。加快商业银行改革,继续做好农行省分行股份制改革工作,引导股改银行辖内分支机构巩固和深化股改成果。坚持以股份制方向为主导,稳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推动建立农村信用社市场化股权流转机制,优化股权设置,增强股权约束,健全内控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成农村信用社票据兑付申请扫尾工作。进一步完善邮政储蓄银行架构,深化商业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村镇银行组建步伐,鼓励发展小额信贷等适合农村特点和需求的金融服务。通过增设金融机构和延伸服务,年内实现对乡镇金融服务空白点的全面覆盖。(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农信社省联社分别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