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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队伍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10.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和完善党委认真抓党建、书记带头抓党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要建立并认真执行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律师协会党委每年底向市司法局党委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各级党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适时举办1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高全系统党务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更好地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的助手作用、青年突击队作用和党联系青年的桥梁作用。
  四、着力规范化管理和素质的提高,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11.认真做好队伍规范化管理工作。要加强队伍进出口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按照队伍结构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新民警的招录工作;要健全完善民警末位警示、离岗培训制度,不断探索后进民警转化机制;要合理使用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建立政法专项编制分配使用台帐,按警囚比18%的比例核定和开展监狱劳教民警编制调剂工作,确保一线警力达到75%以上配备;要进一步加强警务督察和警容风纪管理工作,适时开展作风、纪律、警容专项整顿;要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干警职工在市司法局机关、监狱劳教单位、区县司法局之间进行交流轮岗,让干部在不同的岗位锻炼才干;要健全完善干警考核激励机制,分门别类制定科学的监所岗位目标考核和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将平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与晋职晋级、经济待遇、评优创先、离岗培训等工作相挂钩,严格奖惩兑现。要积极推进干部信息库建设,以监所为单位分别建立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准入机制、诚信机制、内部运行机制、行业评价机制、质量管理机制以及监督惩戒机制等长效机制,不断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12.认真做好干警培训工作。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培训规划,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联络,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等上级部门的统筹培训,并妥善安排、搞好协调,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干部调训工作任务;要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把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本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做到“站起来能说、坐下来能写、出门能办事、下基层能指导工作”;今年尤其要围绕落实首要标准,重点抓好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监狱劳教工作急需专业的培训,努力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教育改造工作能力;要推进教育培训体系模式和方式方法创新,积极探索骨干培训、高校送培、外出考察、岗位技能大练兵等新模式,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要进一步探索创新警衔晋升培训机制,不断完善培训自我申报制度和“民警自学和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由“凡晋必考”向“以考促训”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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