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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调动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招投标的积极性。
  (三)通过杭州都市经济圈,加强地区间贸易合作,扩大杭产品市场占有率。
  (四)在工业、外贸及会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兴办杭产名优特产品展销会,并通过展位费资助、帮助形象策划等形式鼓励企业参加或承办国内外产品展销会。
  (五)在工业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1500万元,资助企业扩大产品在杭市场销售。
  (六)稳定外贸业务,确保出口退税政策及时兑现。从2009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对各区、县(市)超全市外贸出口年度目标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
  七、保障企业发展用地
  (一)重点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工业项目用地,积极安排“农转用”指标。2009年各地切块“农转用”指标中,用于工业用地的专项指标比2008年增长50%。
  (二)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企业搬迁所需用地优先安排,确保供应。
  (三)进一步简化用地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发展用地。
  八、加大职工培训力度
  (一)继续实施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356”培训和“386”电子商务进企业上网培训。
  (二)积极组织企业职工参与多种形式、多个层次、多项内容的管理和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安排资金发放教育培训券,鼓励职工参加岗位培训。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给予500元补贴。
  (三)参加失业保险的困难企业,在生产任务不足的情况下,做到不裁员并组织职工技能培训的,经认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九、优化服务机制
  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完善为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以企业需求为第一信号,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确定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形式,落实服务责任,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要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开展“一厂一策”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十、维护企业稳定
  (一)建立市工业企业稳定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设立3000万元应急互助资金,视情用于资金周转困难、陷入困境重点企业的维护稳定。
  (二)积极发挥企业党政工团组织的作用,倾听职工意见,稳定职工就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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