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实施时间
| 培 训 对 象
| 培 训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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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 培训中心
行业协会
| 2月上旬
| 市和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的管理执法人员
| “五乱通告”、“渣土通告”、“整顿指示牌通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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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上旬
| 领导干部---市和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及其法制机构负责人。
| 《条例》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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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下旬
| 管理执法人员---各部门行政管理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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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上旬
| 管理相对人---培训重点对象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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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
| 市和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及其法制机构负责人,相关委办局领导及其法制机构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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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市和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管理执法人员
|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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