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提高农牧民素质。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新农村新牧区,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积极开展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抓好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工程和新农村新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农村牧区劳动者素质,为推进发展现代农牧业和建设新农村新牧区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整合“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和现有培训资源,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实行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嘎查村民自治组织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及种养专业大户培训,增强带领农牧民发展现代农牧业和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的组织引领力。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的农牧民回乡创业。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组织的作用。
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农村牧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关键在党。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牧区党的建设,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领导农村牧区工作水平。
(一)完善党领导农村牧区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牧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统筹、整合、优化农村牧区工作的各种资源和各方面的力量,真正从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等方面落实和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牧区工作,自治区、盟市、旗县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农村牧区工作,特别是旗县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牧区工作上。加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牧业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共同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
(二)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和落实农村牧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双链双推”活动。大力开展“五个好”乡村党组织、群众满意的涉农涉牧部门和苏木乡镇站所创建活动。强化苏木乡镇党委职能和作用,加强对嘎查村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指导。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积极推广在农村牧区社区、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抓好以嘎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嘎查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抓好相对后进嘎查村级班子整顿建设工作。解决好嘎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农村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确保明后两年内全部解决嘎查村无活动场所和活动场所危旧狭小的问题,确保两年内实现全区现代远程教育乡村网络基本覆盖。认真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
(三)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来源,提高他们的素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开展基层干部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增强他们带领农牧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本领。利用农闲季节,分级分层对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开展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大规模培训工作,确保嘎查村“两委”主要干部轮训一遍。进一步完善“公推直选”、“公推公选”、“两推一选”工作,注重从农村牧区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牧民中选拔嘎查村干部。积极探索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努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嘎查村帮助工作。强化管理监督,制定全区统一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抓好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加大从优秀嘎查村干部中选拔苏木乡镇领导干部、考录苏木乡镇公务员、招聘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各级财政要把嘎查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经费、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以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投入为主体,苏木乡镇财政、嘎查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各方投入为补充的农村牧区基层党建工作投入保障体系。按照嘎查村“两委”主要干部的待遇报酬高于当地农村牧区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建立完善嘎查村干部待遇报酬和离职嘎查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全面推行嘎查村“两委”主要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底前为现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嘎查村委会主任全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嘎查村委会主任,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注重生活关爱,定期组织嘎查村“两委”主要干部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