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农村牧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系统,畅通农村牧区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渠道,提高预防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加强防凌防汛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完善农牧业抢险救灾储备制度,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和农村牧区安全生产水平。
五、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一)制定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长远的战略措施,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各地要按照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通盘安排城镇发展和农村牧区发展,制定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重点是合理安排旗县域城镇建设、农田和草牧场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以统筹城乡发展新的理念为指导,进一步修订完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发展规划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形成各类规划定位准确、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发展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要大力发展县域工业经济,立足资源优势,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以旗县所在地和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镇、重点镇为依托,以工业园区建设和项目开发为重点,以农畜产品加工业和资源转换加工业为主攻方向,引导大中型企业向县城延伸扩散,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培育和扶持非资源型企业。要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从实际出发确定特色产业,支持发展特色工矿、特色种养、特色农畜产品加工、特色旅游等产业。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降低或取消市场准入门槛,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其他领域,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教育培训和农民工报酬、子女上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社会公共福利制度改革,让进城务工农牧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畅通农牧民转移进城渠道。
(三)提高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加大对农村牧区社会事业的投入,努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牧区范围,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农村牧区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巩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搞好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加快普及农村牧区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发展农村牧区中等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民族教育,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加强农村牧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牧区教师队伍素质。大力促进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农村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办好旗县级医院,重视和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建设,扶持嘎查村卫生室建设,向农牧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农村牧区药品配送监督。坚持预防为主,扩大农村牧区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牧区低生育水平。加快发展农村牧区文化事业。加强农村牧区基层文化服务网络阵地建设,尽快形成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苏木乡镇广播电视站建设,推进农村牧区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牧区电影放映、草原书屋等工程建设。发展农村牧区体育事业,为农村牧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创造条件。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政策、优抚政策和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做好残疾预防和康复保健工作,加快发展农村牧区社会福利事业,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