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牧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作为根本要求,着力抓好“改革、发展、建设、统筹、提高”五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加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牧区社会和谐,推动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到2020年,我区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牧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嘎查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牧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牧民基本文化和教育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牧区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牧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牧区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在完成上述基本目标的同时,努力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农牧业大区向农牧业强区转变、生态环境由初见成效向明显改善转变;建设“三个基地、一个屏障”,即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国优质农产品基地、畜牧业基地、农畜产品加工基地和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
2009年是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起步之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把保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保障国家粮食、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基础,优化结构,转变方式,改善民生,保持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全区第一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0%。
二、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牧区制度建设
实现农村牧区发展战略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牧区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牧区发展的根本动力,强化农村牧区发展制度保障。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和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和草牧场承包关系保持长久不变。推进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牧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牧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按照服务农牧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牧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牧业经营组织。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已经出台的意见和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改革,确保实现生态受保护、农牧民得实惠的目的。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水利投入的长效机制,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大水权转换、用水补偿机制实施力度,建立兼顾供需双方利益、有浮动的、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以搞活经营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国有农牧场改革,充分发挥国有农牧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大兴安岭及其他国有林区改革,在做好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基础上,理顺管理体制,搞活内部经营机制。今年在完善基本经营制度的同时,总结推广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模式;启动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商品林及宜林地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水管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制定出台非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亩次计费”和群管组织建设,积极推进黄河水权转换二期工程。
(二)规范和创新农村牧区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土地和草牧场管理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基本草牧场,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土地和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牧民对承包土地和草牧场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和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和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探索多种土地和草牧场流转方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牧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和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和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和草牧场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牧民土地和草牧场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宅基地制度,依法保障农牧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被征地农牧民合法权益。完善集体用地产权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今年重点是出台实施
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进一步搞好土地和草牧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建立土地和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平台,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和草牧场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