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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2008-2012年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通知


  二、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和生态良好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扶贫与开发并重、政府援助与企业合作并行,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强化政府责任,纵横合力、联手共建、创新方式、健全机制,开创对口支援工作的新局面。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支援方包括20个省(区、市)、10个大城市,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受援方包括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秭归县、兴山县,恩施自治州巴东县;重庆市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云阳县、万州区、开县、忠县、石柱县、丰都县、涪陵区、武隆县、长寿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市,共计19个县(市、区)。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对口支援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技术合作,政治性和政策性强,必须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推动支援方和受援方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实现长远目标相结合。既要优先解决库区目前面临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与移民生活直接相关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提高人口素质,保护生态环境,培育特色产业,增强库区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稳定对口支援结对关系与广泛开展经济合作相结合。继续坚持有关部门和省市共同支援库区,巩固和发展纵横合力的支援方式,保持结对支援关系不变。鼓励支援省市与库区因地制宜地开展经济合作。

  (四)规划目标。

  2008-2012年对口支援工作的目标是:把三峡库区的发展、移民的生活安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努力使库区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劳动就业有着落、脱贫致富有盼头,同心同德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库区。有关省市援助库区公益性项目资金总额不少于5亿元,重点帮助解决影响移民生产生活的行路、上学、就医、饮水、用电问题;帮助库区引入经济合作项目不少于300个,引入项目合作资金不低于300亿元,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优势产业;接收移民劳务不少于5万人次,基本解决移民零就业家庭问题;结合移民迁建安置,建设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通过对口支援,推进库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经过库区广大干部群众和支援方的共同努力,用8-10年的时间,使库区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公共服务和城乡居民生活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实现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五)支援重点。

  突出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培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影响库区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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