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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五)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到阜新投资。

  充分发挥沈阳市的产业规模优势,发挥大型企业集团集聚的优势,鼓励在沈的国内外大公司、大企业到阜新考察、投资,每年组织两市相关企业,在沈召开沈阳、阜新液压特色产业、机械铸造产业项目专题对接会,在彰武召开沈阜合作暨彰武林业产品加工项目推介会,促成一批大项目落户阜新,用大项目带动产业突破,积极培育产业集群。

  (牵头部门:市经委。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六)做好辽西北地区劳动力转移工作。

  未来5年,每年将有辽西北地区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我市,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提前策划,采取多种形式与辽西北各市对接,定期为各市发布用工信息,每年在阜新召开一次专场对接会,建立起与辽西北地区劳动部门的合作机制,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农村劳动力。

  (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局。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七)做好辽西北地区初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工作。

  支持辽西北地区初中毕业生到我市接受职业教育,从2009年春季开始,辽西北地区初中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将有计划地安排到我市接受职业教育,我市要做好计划安排与衔接,全面做好此项工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八)加强两市人才开发、培养和交流合作。

  建立两市长期人才信息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两市人才网站的链接,实现人才信息共享。两市定期在人才市场发布双方所需人才招聘信息,互为代理招聘急需人才,优惠使用对方人才库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人才库信息完全共享。协调沈阳经济、科技等领域内的优秀人才或企业家到阜新传授经验和技术。根据两市实际,开展针对性较强的互派干部挂职锻炼,以确保两市合作项目的落实。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九)加快两市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充分利用沈阳先进完善的环境监测资源,共同构建生态监测体系,开展生态环境评价,及时掌握大区域生态情况,实现区域环境信息共通,数据共享,共同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两市共同制定防治规划,建设和完善“三北”防护林体系,在辽蒙边界规划建设防护阻沙林带,实施辽河干流、柳河、绕阳河等河流河道生态工程,营造北部生态屏障,防止北部风沙南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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