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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42、着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厅;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不断健全完善党内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反映等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内容、形式,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政务公开、民意反馈、社会评议、信访接待、投诉申诉等制度,依法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建立完善“直通车”等制度,完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机制。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经济发展。

  43、着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市人事局)。完善人才工作项目制办法,用项目管理的新机制,提高人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联系专家制度,建立专家协会等机构;制定提高专家各方面待遇的相关政策,健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政策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积极性。优化人才成长创新环境,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年内面向全国公开选拔30名左右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44、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深入实施“先锋工程”,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村官承诺考评”活动。打破各种界限,全面优化组织设置。探索统筹城乡基层党建的工作机制,建立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机制,重点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科学发展素质升级工程”,用一年时间把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部轮训一遍。落实工作保障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基层党组织在办公用房、活动场地、办公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5、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部门:市纪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办好网上“纠风直通车”和“行风热线”,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侵害群众利益、商业贿赂案件,特别是大力查处阻碍科学发展的案件。

  46、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发展环境,整顿机关作风(牵头部门:市纪委;配合部门: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和审批方式,着力解决审批环节多、审批周期长等问题,健全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机关工作秩序和从政行为,严格执行公费出国、公务消费、会议和讲话、政府文件、临时机构“五个减半”安排。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活动,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公务人员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下基层帮企业保增长工作(责任部门:市经委)。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组成下基层帮企业保增长工作推进组,深入基层,全方位、多层面帮助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工业加快发展保增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300户,增加值增长14%以上。开展“万名干部进农村,服务农民促发展”活动(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市农委)。从市直机关和各区、县(市)机关选派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和优秀后备干部深入全市1884个行政村,帮助发展农村经济、解决重点问题、建强基层组织,送惠农政策、信息技术、致富项目,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四)切实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制订指导意见、完善规划、绩效考核和政策支撑体系等4个方面的配套体制机制,深入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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