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张健、王建文
牵头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配合单位:监察室、后勤中心
整改时限:长期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劳动保障工作要向政策更完善、制度更健全、管理与服务更高效、人民群众得更多实惠的目标迈进。
5、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就业服务和管理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就业服务管理,健全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建设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实行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政策扶持等“一站式”服务。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责,建立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和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畅通供求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责任领导:曹慧昌
牵头单位:就业指导处
配合单位:就业指导中心
整改时限:近期
6、加快建立创业就业工程推进机制。健全创业服务指导体系,建立起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平台,提高创业培训成功率。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责任领导:曹慧昌
牵头单位:就业指导处、培训处
配合单位:就业指导中心、技能鉴定中心、培训指导中心
整改时限:近期
7、加快建立规范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劳动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水平。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监控制度,发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加快省、市两级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系统为就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等劳动保障事业服务的功能。
责任领导:遆哲锋
牵头单位:规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各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整改时限:长期
8、加快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强化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抑制垄断行业企业过快增长和行业间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要对企业工资支付进行重点监控,指导督促企业按规定发放工资,防止出现新的工资拖欠,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责任领导:康继峰
牵头单位:劳动工资处
配合单位:劳动保障事务中心
整改时限:长期
9、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建立完善运用调解、争议处理、执法监察等手段协调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劳动争议纠纷调处机制、网格监察执法责任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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