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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12、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的意见》,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使广大职工能够及时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13、出台《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08年10月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为每月增加80元至110元,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加200元,这是我省连续第3年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全面上调。
  14、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的通知》,对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做出部署,打击欠薪逃薪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已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亿元,全面完成清理企业工资历史拖欠36.6亿元。
  15、与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村干部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9年1月起,全省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政府每人每月补助30元,建立了由政府缴费补助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除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16、与省公安厅联合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全国优秀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的通知》,获得“十佳百优”的农民工可根据个人自愿,将本人户籍落户到所在服务地,受到了农民工的称赞,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二、整改落实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建设新基地新山西进程”的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劳动保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应对当前金融危机中劳动保障工作热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紧密联系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对影响和制约全省劳动保障事业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既突出研究解决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又注意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既突出解决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问题,又注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既有长远目标,又有阶段性要求,达到近、中、远结合;既提出整改措施,又注重落实整改责任,把整改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并明确整改时限。对近期内能解决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进度和要求,限期予以解决;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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