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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完成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四、推荐、评审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省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省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五、附 件 目 录

  1、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10份
  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申请简表,一式50份
  3、鉴定证书,一式3份

  附件5:
《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填报事宜说明

  《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是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封面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按《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或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原则上,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3、推荐等级建议:指成果推荐单位按《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推荐成果所定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建议。特等奖不直接填报,由评审委员会从一等奖中评选产生。
  4、推荐单位:指在鄂普通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5、推荐时间:应为推荐单位决定推荐省级奖的时间。
  6、成果所属科类:按下条成果所属科类代码中的规范要求填写。
  7、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ef,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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