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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机电产业(不含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由市招商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崇仁县、金巢开发区、东乡县、南城县负责落实。

  (五)铜加工(有色金属)产业: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外经贸局、市台办配合,临川区、东乡县、崇仁县、广昌县、乐安县负责落实。

  (六)陶瓷产业:由市经贸委牵头,市招商局配合,黎川县、东乡县负责落实。

  (七)香料产业: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市林业局、市农业局配合,金溪县负责落实。

  (八)塑料产业:由市经贸委牵头,宜黄县落实。

  (九)太阳能光伏产业: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外经贸局、市台办配合,金巢开发区、南丰县负责落实。

  (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金巢开发区负责落实。

  (十一)农业产业化: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台办、市林业局配合,相关县(区)负责落实。

  (十二)旅游产业: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建设局配合,相关县(区)负责落实。

  (十三)重大基础设施:由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局、市建设局配合,相关县(区)负责落实。

  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对应市里的做法,对各个重点产业,明确牵头和责任单位,切实抓好落实。

  四、产业招商方式及活动安排

  市招商局要加强对全市重点产业招商活动的统筹与协调,会同各牵头单位研究拟定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产业招商主要采取市县(区)联动、以县(区)为主,“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主题推介与小分队招商、上门招商、以商招商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产业招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09年主要招商活动初步安排是:

  首先,参加省、部主办的招商活动

  (一)3月份,参加省政府在北京召开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会。

  (二)4月份,参加第四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三)5月份,参加省政府香港活动周。

  (四)6月份,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

  (五)7月份,参加省政府在浙江举办的重点产业招商会。

  (六)8月份,参加第四届中国“五会”(南昌)经贸恳谈会。

  (七)9月份,参加第十四届厦门九八投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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