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提高家电下乡工作效率。各级要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明白纸等形式,针对涉及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报手续等的有关政策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县级贸易部门要抓紧对备案的销售网点进行复核,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备案管理,对目前仍不能开具税务发票、无销售业绩、不履行服务及维修承诺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网点,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县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按照乡级审核、县级兑付的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补贴审核、兑付工作,确保在购买人提出申请30个工作日内,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农民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延迟农民购买家电的补贴申请。销售企业要完善农村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及时、真实、完整地填报有关销售信息,确保及时将中标产品送到农民手中。
五、切实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安排部署家电下乡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贸易部门要积极做好家电下乡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引导新中标企业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等现有商品销售网点,推进农村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财政部门要实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家电下乡工作提供保障;工商部门负责维护家电下乡工作购销秩序,查处仿冒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的不法行为;质监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进入家电下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我市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潍坊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ΟΟ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潍坊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辛丕宏 (市委常委、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