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保证“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防范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提高各项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执行率,增强标志使用的积极性和规范性,有效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09年,争取全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00个、绿色食品300个、有机农产品100个、认定地理标志产品15个。同时,要努力提高“三品一标”产品续展转换率,使全省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认证与监督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认证与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监管有力”的发展原则,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1.规范认证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对“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工作程序要求,严谨、科学、负责的做好咨询、文审、考察、监(检)测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一是严格检查员注册和签字负责制,做好现场考查工作。非注册检查员不得进行现场考查,注册检查员应按注册专业和级别开展相应考查,不得跨专业跨级别考查。现场考查资料由检查员签字负责,并保存现场检查影像资料。二是严格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程序、技术要求。要按照省级工作机构委托书,由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不按程序和非定点机构进行监(检)测出具的报告为无效报告。三是要科学计划认证步骤,节约认证时间和认证成本。要结合拟申报产品的原料生长季节和产品特点,科学合理的制定考查、监(检)测和上报计划。
2.严格认证标准。一是基地建设要落实“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自建基地等管理模式,设置明显标识牌(名称、面积、范围、基地负责人、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投入品严格按标准许可范围使用,杜绝违禁投入品使用现象。三是加工企业要制定专门的生产管理制度,并要制度上墙,各个生产环节均需设立明显标识牌。四是申报单位要成立“三品一标”专门领导小组,确定生产负责人。五是建立投入品使用、原料进入库、成品半成品检测、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等各项档案记录,并保存两年以上。达不到一、三、四、五项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行申报。达不到第二项标准要求的,现场考查不合格,原料作物生长周期内不得再行申报。年检时,上述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均判定不合格,取消标志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