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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福建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动用铁路附加费利息资金的函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福建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动用铁路附加费利息资金的函
(闽财建〔2006〕20号)
福建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根据省领导的批示,同意你公司从铁路建设附加费利息中支付80万元用于省政府给南昌铁路局的慰问经费,此项资金款列“6117其他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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