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荔波樟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南州发改局:
你局《关于上报<荔波县国家级樟江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黔南发改社〔2008〕 1041号)收悉。荔波樟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我省少数民族原生态旅游线路上的重点景区,是省政府确定的荔波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主要景区。以喀斯特地貌、水文和原始森林为特色,被誉为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是我省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是高品位的自然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为进一步改善荔波樟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我省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作为我省重要产业在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等方面的作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荔波县国家级樟江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建设单位: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三、项目类别:基本建设。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非干线公路4.818公里,景区公路3.18公里,大桥1座136米。步道12公里、栈道7.5公里,停车场48000平方米,吊桥加固及古桥维护各1座,休息亭廊450平方米、大门3座。2、信息咨询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管理用房1800平方米;3、厕所8座及其他环卫设施;4、村寨环境整治,边坡治理及生态绿化760亩,河道清理20公里;5、供水渠道改造12公里,供水系统、排污处理系统各1套,50千伏变压器两台,电缆5公里,避雷设施6套。
六、项目建设总投资:74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920万元;荔波县人民政府配套1480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1年。
本项目的招标初步方案另行核准,请抓紧编制报送我委。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