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镇(办事处)要完善对火灾隐患的防控体系,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消防整治工作舆论宣传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
各地在整治过程中,要定期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惠城区政府、惠东县政府及各级消防、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挂牌督办地区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检查整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导组分工表
市公安消防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导组分工表
组别
|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联络员
| 督导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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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李选民副市长
| 练伟光
副秘书长
| 市公安消防局杨锦财局长
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安监局各1人
| (市安监局一名工作人员)
| 惠东县黄埠镇、吉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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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杨灿培副市长
| 张爱中
副秘书长
| 市公安消防局郑金华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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