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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4.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镇(办事处)要完善对火灾隐患的防控体系,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消防整治工作舆论宣传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
  各地在整治过程中,要定期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惠城区政府、惠东县政府及各级消防、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挂牌督办地区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检查整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导组分工表

市公安消防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导组分工表

组别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联络员

督导地区

第一组

李选民副市长

练伟光
  副秘书长

市公安消防局杨锦财局长
  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安监局各1人

(市安监局一名工作人员)

惠东县黄埠镇、吉隆镇

第二组

杨灿培副市长

张爱中
  副秘书长

市公安消防局郑金华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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