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质服务,提高假日旅游公共管理水平
各市(含义乌)要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要认真分析预测本地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的趋势和特点,按照扩大内需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旅游消费引导。
(一)是加强协作,完善服务。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部门职能调整,进一步优化部门间和地区间的协作联动方式,提升假日旅游工作效能,动态发布对公众有实用价值的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等出行信息,更好地引导公众出行,提升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做好市场预测和信息服务。要在总结以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突出解决一些旅游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工作部署中明确工作责任、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健全假日旅游监测预测体系,做好市场预测及交通、住宿、景区等重点环节的流量监测,多渠道发布滚动信息,引导游客流向。
(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协作,加强宣传报道和市场引导,积极宣传各地的假日旅游活动信息,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合理消费。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评选文明游客等方式,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平台,加大文明旅游的宣传力度。
(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市(含义乌)假日协调机构要强调值班制度和工作要求,做到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游投诉。春节假日期间,各地必须做到: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各级假日办与成员单位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春节假日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六、尽早部署,及时启动工作机制
为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含义乌)在2009年1月21日之前,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要求,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在本地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和有针对性地组织旅游应急预案演练。省旅游局将于节前组织力量对各地旅游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三)各市(含义乌)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有条件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电话。
(四)各市(含义乌)假日办要将假日值班和旅游投诉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以传真形式报省假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