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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工作量大,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是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必要保障,为确保改革有所遵循,需制定完善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办法。
  (二)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和银行账户。一方面,对全市执收执罚单位的收费、罚没项目的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和收缴模式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于已经取消的项目和自定不合理项目彻底取缔,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管理方式,对于经清理认定的合法收费、罚没项目统一进行科学编码,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维护。另一方面,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设立银行账户,结合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进程,适时取消执收执罚单位的非税收入过渡账户。
  (三)合理确定代收银行。代收银行是非税收入管理环节中的纽带,因此要合理确定代收银行的准入条件,要采取市场化的手段,选择点多面广、服务半径大、服务质量好、设施齐全、管理先进的商业银行作为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以确保按照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模式顺利运转。
  五、实施步骤
  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2009年1月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择代理银行,对非税收入项目进行清理认定;2月开始运行,建立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软件使用省财政厅指定软件, 6月在全市全面推开,完成改革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在我市顺利进行,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佳木斯市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涛 市 长
  副组长:孙 喆 副市长
  成 员:宋志民 市财政局局长
      翟 耀 市审计局局长
      郭立业 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行长
      任常智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主任由宋志民兼任,具体负责我市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推进落实和日常工作。
  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执收执罚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支持和配合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改革和既得利益的关系,率先垂范,确保如期完成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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