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物资调拨。
①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先调用本级的抗雪储备物资,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使用社会征集的物资机具和设备;必要时,可调用各城区的储备物资。
②各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先调用本地的抗雪防冻储备物资,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通过社会征集予以保证,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向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申请,由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协调调剂。
③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雪防冻抢险需要时,各级抗雪防冻指挥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启动生产能力储备,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3.资金保障。
(1)市、区两级财政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预备费,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灾害的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
(2)各级财政、发改、民政、水利、城管等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做好救灾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使用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监督。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4.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在日常工作中要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5.社会动员保障。
(1)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
(2)各级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应根据灾害的发展情况,及时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雪防冻工作。
(3)各级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在严重灾害期间,应按照抗雪防冻工作方案的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抗雪防冻工作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在抗雪防冻抢险期间,各抗雪防冻指挥部主要领导应靠前指挥,组织协调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四)技术保障。
1.完善市城区抗雪防冻决策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全市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雪情信息采集系统,随时将雪情信息录入市城区抗雪防冻决策网。
(3)建立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与各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之间的抗雪防冻异地会商系统。
(4)充分运用抗雪防冻信息通讯系统,加强抗雪防冻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各级抗雪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抗雪防冻专家库。
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及时组织专家,指导各城区抗雪防冻工作。
八、信息发布与公众信息交流
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市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