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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15.规范和扶持民办中小学教育。规范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实施《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和免除学生杂费,减免民办中小学校舍设施设备租赁费。鼓励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年金制度。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服务上海经济社会水平
  16.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开展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作,力争使本市三分之一的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达到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标准。启动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优化和能级提升计划。建立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绩效评估制度。积极组织实施国家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计划。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支持江南高级技工学校整体搬迁至长兴岛,支持南汇区临港科技学校易地迁建。重点支持设在郊区的实训中心综合实训能力的提升,针对郊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区域经济生产需求和特点,开展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17.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继续抓紧抓好10个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工作,促进已建的现代护理、交通物流、商贸和电子信息等四大职业教育集团深入开展与企业的深度合作。继续推动旅游、机电数控、建筑、化工等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促使其在运行机制和功能发挥上形成各自特色,提高为行业服务的能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由行业向区域延伸,研究制定本市推进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区域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开展。通过集团化办学推进校企结合,促进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学生就业能力的全面提高。
  18.全面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全面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行动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颁发《关于全面提高本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召开本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会议。进一步发挥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在2008年开展中职学校教学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上海市中职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教学质量评估试点。举办“星光计划”第三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大赛。
  19.继续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工作。总结2008年试行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学生申请、学校招生、办法统一、分区实施、全市统筹”的招生办法,尽早启动招生宣传工作,落实招生考试方案。
  五、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布局调整优化工作,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20.继续开展高校发展定位规划。在完成市属高校发展定位规划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并做好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属院校的发展定位规划工作。以学校定位规划为基础,推进高校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鼓励各类高校彰显特色、错位和谐发展。优化专业结构,建立专业招生预警和退出机制,根据学生就业和教学质量等情况,减少部分高校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21.启动四大卓越教育计划,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五大工程。启动“卓越科学教育”、“卓越工程教育”、“卓越医学教育”、“卓越文化艺术教育”等四大卓越教育计划。实施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五大工程(即综合建设工程、人才培养工程、知识创新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工程),创新管理制度,调整宏观管理模式,采取“学校规划、校内竞争、政府立项、绩效考核”的方式,设立建设项目,加快高校内涵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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