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积极应对入园高峰,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幼儿园园舍建设,完成全市60所(其中郊区50所)幼儿园建设任务。召开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会。制定并实施全市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指导各区县根据本区域规划和人口出生以及外来人口流入等情况,制订并实施本区域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加强学前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推进以园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学前教育师资紧缺的问题,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接受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培训,从事幼儿教师工作;支持师范院校扩大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规模。
9.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农村教育为重点,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着重加强郊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集中力量办好浦江、顾村、曹路、航头、三林等5个市属配套商品房基地公建配套学校,做好人口导出区优质学校到基地学校的对口办学工作。指导相关区县做好临港新城、长兴岛等地区的学校建设规划。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对郊区农村学校的辐射力度,实施新一轮区县教育对口合作交流。推进委托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委托管理经验,发挥区县的主体作用,选择优质教育资源学校或机构拓展委托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扩大公办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完成50所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任务。通过市、区共同努力,使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比例提高至65%。
10.加强高中教育,办出高中特色。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发展性评估为抓手,推动高中教育深化改革。总结和推广普通高中创建办学特色、建设学校课程、推进有效教学等方面的经验。
1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以二期课改研究试验基地学校为抓手,推进学校课程计划的制订与落实,提高校长的课程领导力。继续加强对教学各环节的常规管理,提高教学有效性,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研究性课程为抓手,综合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推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探索普通高中利用职校实训中心,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试点工作。召开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建设工作会议,加强教材工作制度建设。成立上海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科学研究。做好国际学生评价项目(PISA)2009测试工作。举办长三角基础教育论坛、京津沪渝四市基础教育论坛以及新加坡与上海基础教育圆桌会议。
12.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做好对区县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推进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工作。研究并制订本市普通高中和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13.积极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办好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提高民族班学生的综合素质。举办民族教育教师的专题培训班,提高民族班教师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理论水平。研究并制订《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校民族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做好内地民族班扩招的设点布局和校舍建设等工作,确保扩招任务顺利完成。
14.启动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召开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并启动《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探索建立各相关部门整合的特殊教育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开展医、教等多学科结合的特殊教育康复与服务的研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的建设,健全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