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教委办〔2009〕1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执行。
附件: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2009年是实施上海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是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冲刺之年,是维护教育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之年,也是全市上下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突破之年。上海教育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编制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大力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努力提高职业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全面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继续注重体现教育公平和关注民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编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创新人才培养
1.完成制定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完成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工作,明确上海教育事业中长期改革发展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重大战略和政策措施,探索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地位相匹配、满足人民群众未来教育需求的现代教育体系,为实现上海教育现代化提供科学纲领和行动指南,使规划纲要成为指导上海未来12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组织开展11项重大战略和40个专题的集中研究,主要包括: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背景与总体战略研究;推进素质教育研究;基础教育发展战略研究;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研究;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学习型城市建设研究;教育公平与协调发展研究;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研究;教育综合改革研究;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制订工作以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反映民意、广纳众智,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点面结合、聚集重点,改革创新、分步推进为基本要求,在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通过广泛调研、国际比较、社会讨论、专题研究、平行起草,分步骤实施制订工作。制订工作分为启动阶段、集中调研阶段、完成初稿阶段和形成最终稿阶段。力争于2009年6月完成初稿,形成报批稿,经教育部指导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2.继续实施《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实施和谐均衡、创新提升、人才强教和开放合作等四大战略,聚集各方力量,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在各个教育领域中取得新的突破,加快实现本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