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剧毒化学品监管:全面摸排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底数,并全部纳入安全监管。摸清涉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底数。摸清我市存有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品种和数量。剧毒化学品是否专库存放、双人保管,24小时专人看护,并有防盗报警设施,帐物是否相符。剧毒化学品的保管、领取、使用、退库制度是否健全、严密,执行制度是否规范。剧毒化学品来源是否合法。接触剧毒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证。
加强放射源监管:生产线上的放射性同位素是否有防盗防护设施。储存放射性同位素的库房是否安全可靠。查清退役、闲置放射性同位素的数量。在领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过程中是否有严密的审批制度。明确放射源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并24小时专人看护。要求涉源单位在储存和使用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及时打击处理非法生产、销售、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及校园和校园周边的行为。
加强烟花爆竹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公安、安监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库房要坚决取缔,没收并及时销毁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消除危险源。安监部门要合理安排指定安全销售区域。
主要措施:
一是认真搞好调查摸底。深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场所、学校、矿山(包括关闭矿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矿点)和社区,全面调查了解辖区内涉危信息,尤其是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涉剧毒化学品和非法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信息。要特别注意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停产矿山及附属设施等场所,非法矿点是否使用过爆炸物品,山区村民及喜好打猎人员是否私藏枪支弹药。
二是开展全方位检查。对辖区内的涉危单位逐一开展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受检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其停业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涉枪、涉爆单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一律暂停各种涉枪、涉爆活动,封存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对接受爆破“一体化”服务的单位私自留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要坚决停止为其提供爆破服务。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可防性案件、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严格抓好收缴工作。要大力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非法危险物品,并充分利用摩尔探测仪,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住所开展收缴工作。对爆炸物品使用集中地区的居民区和经营矿山、曾经经营矿山、曾经非法经营过矿山人员的住宅和其经营的场所加大收缴力度,必要时可入户检查。同时,加强对网吧、迪厅、舞厅等娱乐场所清查力度。要加大对出入市车辆、人员的盘查力度,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流入流出。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对火车站、长客站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旅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