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整治重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大、中、小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三合一”、“多合一”(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建筑和“七小”场所(小歌厅、小饭店、小洗浴、小作坊、小发廊、小卖店、小网吧);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建筑工程和场所;全市所有居民楼改建的旅店、宾馆;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单位和场所;农村生产、生活的用火、用电、用气领域。
整治内容: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在公共区域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位置、数量、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物品混存、混放;在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消防管理档案不完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商场、市场以店代库,储存物品严重超量、超高、超宽等问题,以及操作人员无岗位资格证,未经单位审批,未做灭火准备,违章动用电气焊等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依法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单位,依法查封一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依法处理一批违法责任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主要措施:
1.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深入开展以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日常监督和错时制监督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回头看”,防止隐患出现反复。
2.大力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对所有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动。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到位、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擅自使用明火、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责任制以及灭火、疏散预案不落实等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督促限时整改。特别是要把寄宿制学校作为整改重点,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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