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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一)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的要求,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设立依据进行彻底清理,在此基础上,准确把握合法与合理的关系,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初步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在审核论证并经相关部门确认的基础上,将拟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提请市政府审议,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区市县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和调整工作。
  (二)落实已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要对照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等方面分类做出处理,防止出现以备案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取消和调整的每一项审批事项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各单位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加强组织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积极促进重点项目顺利落户和快速推进。大力加强全市四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管理手段和服务方式创新,全面提升审批服务工作效能和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把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的全年考核结果作为全市对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和对区市县、先导区政府目标考核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打造整体优势,努力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发布、行政投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四)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建设。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要发挥主导作用,有机整合网络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认证、告知等事项,实行网上办理,网络全程监控。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实行网上审批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规范网上审批的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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