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培训,对全市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统一、协调管理,采取平战结合的方式,常备不懈,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提高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管理的综合水平。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动员各级各类卫生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整合资源、通力合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提供先进、完备的科技保障。采用最先进的监测、预警、预报、救治技术,反应及时、措施准确、处置果断,提高医疗卫生救援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岳阳军分区后勤部、市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领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2.2 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救援应急预案,开通对外救援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制定有关预警、预报、预防和信息报告制度。提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开展应急演练、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及其他应急协调、管理工作。
2.2.3 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重大措施和建议。
市财政局:安排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影响公共卫生的有关突发事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强制隔离、封锁疫点、疫区及人员的措施。